关于开展2016年外派汉语教师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通知,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正式启动2016年外派教师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一)高等院校及中小学教师。
(二)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优秀回国汉语教师志愿者。
(三)其他教育机构具有《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二、报名条件
(一)热爱国际汉语教育和孔子学院事业,师德高尚,乐于奉献,有团队合作精神。
(二)年龄一般在60周岁(含)以下,身心健康。
(三)具有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其中,到外国大学和中学任教者,须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
(四)普通话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含)水平。
(五)能熟练使用申请赴任国语言或英语。
(六)符合外方教师岗位要求。
(七)近8年内具有2年以上教学经历。
(八)有《国际汉语教师证书》考试成绩者和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外国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教学岗位
以孔子学院(课堂)和外国大学及中学汉语教师岗位为主。具体岗位及要求请登录http://kzxyshizi.hanban.org查询。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3月24日至3月31日。
请登录http://kzxyshizi.hanban.org注册报名,填写《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扫描件:
1.身份证。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3.教育部《教师资格证书》或《汉语教师志愿者荣誉证书》。
(二)资格审查
国家汉办将组织专家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选。审核结果将于4月12日前通知申请人。
全部申请过程节点均在网站上通知,请关注外派汉语教师服务平台及注册邮箱通知,保持手机畅通。
(三)选拔考试
申请人须参加国家汉办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内容主要为汉语专业知识、教学技能、中华文化传播与跨文化交际能力、外语水平和心理素质等。选拔考试定于4月16日至17日。其他有关具体事项将通过服务平台(http://kzxyshizi.hanban.org)另行通知。原则上外派教师须持《国际汉语教师证书》上岗,为方便申请人考取《国际汉语教师证书》,国家汉办拟于4月15日举行《国际汉语教师证书》教师专场笔试,具体信息请登录www.chinesetest.cn/teacher.do查询。
(四)材料报送
申请人应于3月31日前完成网上报名,并提交以下相关材料3套(原件1套,复印件2套)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西区行政楼A406):
1.《国家公派教师申请表》。申请表中推荐意见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填写,在右下角空白处签名,“单位负责人”处不签名,不盖章。(同时提交网上下载的申请表的word电子版)。无单位人员材料直接寄送至国家汉办师资处。
2.推荐信。由所在部门出具,负责人签字盖章(同时提交推荐信的word格式电子版)。无单位人员须提供2名公立教学机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推荐人的推荐信。
3.《国际汉语教师证书》笔试成绩单(笔试成绩合格者提供)。
4.无犯罪记录证明(无单位人员提供)。
5.委托管理人事档案证明(无单位人员提供)
6.《四川外国语大学教职工出国(境)资格审查表》
注意:国际处只受理在职教职工申请。已毕业的回国学生汉语教师志愿者根据实际情况,可作为无单位人员直接邮寄材料至国家汉办。在读学生(含应届毕业生)不符合报送条件。
(五)录取培训
录取人员需参加岗前培训,时间定于7月中上旬举办,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申请人派出岗位将参照申请人所报志愿和选拔考试成绩,并与外方协商确定。派出前,培训合格者需与国家汉办签订《外派教师任教协议书》。
五、待遇
派出教师生活待遇根据《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执行。教师赴外任教期间,人事关系、档案管理方式不变。国外任期结束后返回原单位工作。
六、注意事项
所报信息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即取消相关资格,并上网公示。
网络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电话:010-62651182-823/803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