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上半年普通项目汉语教师志愿者的报名通知
根据国家汉办《关于组织2016年上半年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的函》,2016年上半年普通项目汉语教师志愿者的报名工作已开始,具体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对象
2016年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回国志愿者,在职教师。掌握赴任国语言、专业为汉语国际教育、具有教学经验和品学兼优的学生干部优先。
(二)报名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热爱祖国,志愿从事汉语国际教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团队协作精神,品行端正, 无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
3.掌握汉语、中华文化、当代中国国情和教学理论基本知识,具备熟练的外语沟通能力和较好的跨文化交际能力、汉语教学能力,具有中华才艺特长;
4.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水平,赴亚非拉志愿者英语达到大学英语四级425分或相当水平,赴欧美志愿者英语达到大学英语六级425分或相当水平,或者熟练掌握赴任国语言;
5.年龄在22-50周岁之间;
6.除满足以上基本条件之外,还需满足国别项目的具体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
(三)报名程序
1、报名者须登录《汉语教师志愿者项目在线管理平台》 (以下简称平台)vct.hanban.org,注册新用户,填写基本信息。
2、选择岗位,填写中、英文《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和《汉语教师志愿者综合情况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并在线提交。
3、在线生成PDF版中、英文《申请表》,打印、本人签字后,在线上传提交。
4、将签字版中、英文《申请表》《审核表》和学历学位(大学四年级在读学生出具在读证明)、普通话、外语证书等材料复印件交国际处办公室(西区行政楼A406)审核。
5、除以上材料外,还需填写《四川外国语大学学生出国审批表》(一式四份)(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网站“相关下载”栏下载),需所在院系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材料一并提交至国际处。
6、学校将严格审核本单位候选人申请材料,确保申请材料真实、完整,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材料提交给重庆市教委审核后推荐给国家汉办。
7、国家汉办综合评审后确定考试人选。
请申请人关注管理平台及注册邮箱通知,保持手机畅通。
(四)报名时间:
1.2016年1-3月赴任的志愿者岗位须在10月26日前报名。
2.2016年4-6月赴任的志愿者岗位须在2015年11月9日前报名。
二、选拔
符合条件的志愿者候选人须参加国家汉办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主要考察其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交际能力、外语沟通能力和心理素质等。国家汉办将根据项目要求分期分批组织选拔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培训
国家汉办将根据外方岗位需求和选拔考试成绩确定参加储备培训人员名单,储备培训将根据项目要求分期分批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录取
国家汉办根据最终确认的岗位需求数量、选拔考试及培训综合考核成绩确定录取名单。
五、任期
我校汉语教师志愿者任期通常为一学年。派出前,由推荐学校(或所属教育厅、教委)与志愿者签署《汉语教师志愿者出国任教协议书》。若志愿者申请留任,但已从我校毕业,则我校将不再作为派出单位与志愿者签订《汉语教师志愿者出国任教协议书》。未毕业的学生申请延期时,需提前向学校申请,学校审核通过后才可签订《汉语教师志愿者出国任教协议书》。
六、待遇
志愿者的生活津贴、住宿、保险、国际旅费等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赴国外担任汉语教师志愿者服务期满相关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2] 3号),汉语教师志愿者在保留应届毕业生待遇、保留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和学籍、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加分、申请国家公派留学项目优先录取、申请国家公派出国教师和孔子学院专职教师优先录用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
七、管理
参加培训并最终被录取的志愿者不得擅自退出项目,以免影响后期申报。
备注:表格上单位联系人信息如下:
联系人:朱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项目主管)
电话: 023-65385875,传真:023-65385875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5年10月22日
附件: 2016年上半年普通志愿者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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