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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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 更新时间: 2016-04-15

申请中外合作办学须知

【汇总简表】

材料清单

负责单位

1.提交中方合作办学者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请示原件(含可行性报告等附件)

川外

2.填写中国教育机构基本情况

【包括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学校设立时间、组织代码、网址、主管部门;学校性质;学校办学层次;学校可颁发证书种类;学校近三年在校生规模;教师情况(包括职称类别、专兼职情况、行政人员情况);学校简介;】

川外

3.填写外方教育机构基本情况

【包括名称中外文;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护照号);学校注册日期、有效期、注册地;学校地址;学校性质;学校办学层次;学校可颁发证书种类;学校评估认证情况;学校近三年在校生规模;教师情况(包括职称类别、专兼职情况、行政人员情况);学校简介;在中国已开展的合作办学情况】

外方

4.填写合作办学事项情况

【包括拟举办项目中外文名称;申报次数;合作期限;办学条件;培养目标;办学规模;招收学生情况;办学层次;办学类别;引进资源四个1/3的确认问题;培养模式及发放证书;办学形式;修业年限;中外方各自负责事项;是否为项目学生注册外方合作学校学籍;颁发证书情况;教育教学情况简述】

双方

5.填写内部管理体制

双方

6.填写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

川外

7.填写真实性保证

双方

8.填写教学计划及进度安排表

川外

9.填写毕业最低学分及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比例表

川外

10.填写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师资配备表

双方

11.合作办学协议中、外文原件

双方

12.中方合作办学者法定代表人给签字人的授权书原件

川外(若协议和申请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签署时需要)

13.外方合作办学者法定代表人给签字人的授权书原件

外方(若协议和申请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签署时需要)

14.中方合作办学者法人资格证明(中国教育机构法人证书复印件)

川外

15.外方合作办学者法人资格证明(外国教育机构法人证书复印件,或所在国相关法律文件复印件和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外方

16.验资证明原件(有资产、资金投入的)(不必要)

双方

17.捐赠协议及相关证明复印件(有捐赠的)(不必要)

双方

18.拟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实样

双方

19.评估报告(外方合作办学者已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尚未经过评估的可用已开展合作的中方教育机构合作办学情况总结等材料替代)(不必要)

仅针对在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合作方

20.教学大纲

川外

21.选用教材

川外

22.教学计划及进度安排表补充说明(如“3+1”中,为第四年不出国的学生安排国内课程)

川外

23.外方合作者所在国权威质量保障部门最近一次的教学质量认证报告或对其海外办学的质量认证书等相关材料

外方

备注:1.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信息平台

http://www.crs.jsj.edu.cn/index.php/default/index

2.申报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机构的网址

申报项目:http://sp.crs.jsj.edu.cn/

申报机构:http://jgsp.crs.jsj.edu.cn/

3.重庆市教委中外合作办学群(重庆中外合作办学讨论)

QQ 327830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