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渝教办函﹝2025﹞53号)要求,2025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继续以地方创新子项目(以下简称“创新子项目”)方式选派。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已获批项目人员申报
2025年人员选派仅在已获批且正在执行的地方创新子项目范围内进行,我校获批的项目为:重庆市“外语+专业”高水平复合型师资培养项目(选派专业:外国语言文学、政治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学,留学国别及院校:意大利博洛尼亚大学、英国埃塞克斯大学)。
具体条件、项目类别请登录国家留学网,在“2025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专栏”查阅。如拟申请人专业在获批范围内,且取得世界一流大学的正式邀请信,可不受获批留学国别及院校限制。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 选派类别: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
2. 留学期限:3-6个月、3-12个月、6-24个月
(二)申请流程
1.申请人于2025年6月6日(周五)12:00前提交《2025年申请国家留基委西部项目意向表》(纸质版及电子版,见附件1)和《四川外国语大学教职工长期出国(境)资格审查表》(附件2)至国际处办公室。
2.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候选人名单。
3.候选人于2025年6月25日(周三)前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完成网报,并于2025年6月25日(周三)16:00前将以下材料提交至国际处办公室:
(1)网报材料及网报时上传的附件(一式两套);
(2)网报生成的《单位推荐意见表》,表中的推荐意见由申请人所在部门负责人填写,在推荐意见旁空白处落款。“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名”处不盖章、不签名,同时还需提交单位推荐意见内容Word格式的电子版;
备注:网报前需取得拟申请大学的正式邀请信(邀请信应由留学院校(单位)专用信纸(文头纸)打印,需包含: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人姓名、出生日期、国内院校等)、留学身份、留学时间(应明确留学期限及起止年月)、留学专业、学习语言、外方负责人签字与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并留学院校(单位)公章)。
二、创新子项目申报(我校今年可申报1个项目,需以单位名义申报,不能以个人名义申报)
(一)申报要求及条件
(1)所申报项目应体现服务国家战略、聚焦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特点,有省级及以上部门出台的针对性政策文件为依托。还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结合区域特点及特色学科优势,反映本校在经济社会发展及加强教育对外开放方面的思路、举措;(2)突出学术团队开展科研合作或人才培养的特色;(3)能够对重庆相关专业的国际化发展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2)与国外合作单位签署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具体合作协议,有一定前期执行基础。合作协议应与所申报项目直接相关,非框架合作协议;应明确双方合作领域或专业、选派的留学身份、双方权责等具体内容。合作协议的生效不得以获得项目资助为前提。国外合作单位须为国际公认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或在合作学科领域具有较强优势、良好合作基础的。对涉及多个国外合作方的项目,选派学科及专业应突出重点并考虑关联性。如开展合作的国外合作单位为世界一流大学、相关专业领域处于国际领先水平,可不提供合作协议。
(3)所申报项目应紧密结合国家战略、“一带一路”建设以及区域社会经济建设急需,重点支持具有前瞻性的新兴学科或交叉学科建设;重点支持职业院校的学科建设。所申报项目涵盖的一级学科专业应不超过5个。
具体要求可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2025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3655)查询。
(二)项目执行
(1)项目获批后的选派计划自2026年起纳入西部项目当年度整体选派计划,执行期一般为三年,每年年底前需进行年度总结并将总结报告提交至国际处。获批项目费用将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市教委、申报学校三方共同承担。
(2)各单位需把项目人员纳入师资和人才队伍发展总体规划,做到派出前有要求、在外期间有任务、回国后有考核、发挥作用有方案,明确回国后发展路径、目标,并为其回国创造有利条件。
(三)材料报送
联系人及电话:罗悦颢,65385875
附件:1.2025年申请国家留基委西部项目意向表
2.四川外国语大学教职工长期出国(境)资格审查表
3.项目申请书
4.项目信息采集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