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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19-09-24
1.二级单位请示(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发) 1份 原件+电子版
2.四川外国语大学教职工出国(境)申请表 1份 原件
3.邀请函+翻译件 1份 原件+复印件+电子版
4.外方提供的行程安排+翻译件(如有请提供) 1份复印件+电子版
5.市因公出国(境)任务和预算内部审核表 电子版
6.重庆市因公出国(境)人员审核表 电子版
7.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 电子版
8.身份证复印件 (写上出生地) 3份
9.2寸白底近期因公护照照片+因公照片回执单 各1张
10.前往市外办1号窗口录指纹 (需提前由国际处预约、渝北区洪湖东路57号)
注意事项:
1.邀请函:发自往访国本土、业务对口、邀请人级别与团长对等、邀请单位盖章或邀请人签字。
2.审核表:填写内容须与请示文件一致(特别是人员职务);学术交流团组须在表格右上角注明:教学科研人员。
3.备案表:直属亲戚(父母,配偶,子女)均须填写;住址填写至门牌号。去世的注明“已故”,身前工作单位及职务。
温馨提示:
为高办事效率,争取按既定计划出访,请在提交校内申请时,一次性将以上1-10项材料提交给国际处专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