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佚名 点击数:
更新时间:
2009-04-07
接留学基金委东方国际教育交流中心的通知,2009年自费赴美国实习的项目已开始报名,项目将提供为期12个月在美实习工作。
此次项目系义务性的全职实习项目,被录取的申请人将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管理委员会东方国际教育交流中心以自费实习形式派出。参加此项目的人员需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管理委员会东方国际教育交流中心交纳项目费7900美元及服务费16000元人民币。(以上费用不包括赴美期间食宿费用(200美元/月)、国际机票、境外保险费用、办理护照及签证费用、出国人员体检费用等)。
其它具体情况,请登录留学基金委东方国际教育交流中心网站http://www.cscdf.org/fa_1_0.asp?sortid=41&country=52&id=1299查询,点击“我要报名”完成网上申请表的填写,并按网站要求准备提交其他申请材料。
注:1、除留学基金委东方国际教育交流中心要求提供的材料外,申请人还需填写《学生出国审批表》(外事处网站“相关下载”栏下载),凭审批表到外事处开具《在读证明》,所有材料需提交一份复印件至外事处。根据项目要求,申请人材料准备好后,可在2009年4月15日前直接向留学基金委东方国际教育交流中心美国部提交申请。2、由于该项目无法修得国外学分,根据规定,参加该项目的学生应到教务处办理休学手续,在川外保留学籍一年,回国后继续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未完成的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