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函》(留金选〔2020〕149号)、《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及《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公派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2021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根据国家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国家留学基金委已于近日公布2021年选派简章,具体项目、申报条件、选派时间、选派办法及选派类别请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查询。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附件,按项目要求打印提交书面申请材料至相关部门(青年骨干教师项目申请材料提交至人事处,具体项目信息请咨询人事处,其他项目申请材料提交至国际处)。
三、材料说明
1.申请材料及网报上传的附件(纸质版原件1套,复印件1套)
2.《四川外国语大学教职工出国(境)申请资格审查表》或《四川外国语大学学生出国(境)院系推荐表》
3.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申报初选名单一览表(电子版)
四、申报注意事项
(一)面上项目、硕博项目、西部项目等大多数项目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2年12月31日,请申请人结合疫情形势、合理规划派出时间。申请人应仔细阅读拟申请项目简章,在联系邀请函时,明确派出时间在结果公布日期和留学资格有效期之间。
(二)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受理机构请选择“四川外国语大学”,若无,选择“重庆市教委”。网上填报完毕并提交后,申请人要根据不同项目要求下载打印《单位推荐意见表》《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或《国内导师推荐信》,并由相应部门填写后连同其他纸质申请材料一并报送。上传到申报系统内的所有材料均应打印报送。
(三)鉴于今年特殊情况,申报了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等项目的人员亦可申报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前序项目录取后自动撤销后序项目的申请。
五、其他说明
1.项目未开通网上申报时,申请人可提前在报名系统注册,填写报名信息并保存。待项目开放时选择好留学项目相关信息即可提交。
2.网报后生成的《单位推荐表》中的推荐意见由申请人所在部门负责人填写,在推荐意见旁边落款。“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名”处不盖章,不签名。
推荐意见需同时提交电子版(word,仅需推荐意见内容,包括是否优先推荐,不需格式)。《推荐意见表》填写本单位留学主管部门为“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电子邮箱为:faosisu@sisu.edu.cn。
联系人:罗悦颢(西区立德楼A406室)
联系电话(传真):65385875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1年2月9日
附件:
1. 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材料提交时间及应提交的材料清单
2. 四川外国语大学教职工出国(境)申请资格审查表
3. 四川外国语大学学生出国(境)院系推荐表
4. 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申报初选名单一览表
附件1
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材料提交时间
及应提交的材料清单
项目名称 |
报名 时间 |
提交材料时间 |
应提交的材料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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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 |
4月10日-20日 |
4月20日 |
1.推荐人选名单一览表(电子版); 2.单位推荐意见表(纸质版)(推荐意见由申请人所在部门负责人填写,在推荐意见旁落款。“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名”处不盖章,不签名); 3.申请人提交的纸质申请材料及网报上传的附件(原件、复印件各1套,按照申请材料顺序在材料左上角用回形针别好); 4.单位推荐意见(电子版,应包括推荐内容及是否优先推荐,不需要表格格式,每单位所有推荐人放在一个WORD文档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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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
3月10日-19日 (攻博) |
3月19日 |
1.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扫描件及纸质件; 2.联合培养硕士/博士研究生、部分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国内导师推荐信》扫描件及纸质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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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21日 (联培) |
5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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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 |
3月10日-19日 |
3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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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 |
3月20日-26日 |
3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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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 |
5月1日-6日 |
5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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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 |
5月10日-21日 |
5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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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组织实习项目 |
随时 |
随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