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派项目
点击数: 更新时间: 2021-02-09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函》(留金选〔2020〕149号)、《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及《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公派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2021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根据国家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国家留学基金委已于近日公布2021年选派简章,具体项目、申报条件、选派时间、选派办法及选派类别请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查询。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附件,按项目要求打印提交书面申请材料至相关部门(青年骨干教师项目申请材料提交至人事处,具体项目信息请咨询人事处,其他项目申请材料提交至国际处)。

三、材料说明

  1.申请材料及网报上传的附件(纸质版原件1套,复印件1套)

2.《四川外国语大学教职工出国(境)申请资格审查表》或《四川外国语大学学生出国(境)院系推荐表》

3.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申报初选名单一览表(电子版)

四、申报注意事项

(一)面上项目、硕博项目、西部项目等大多数项目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2年12月31日,请申请人结合疫情形势、合理规划派出时间。申请人应仔细阅读拟申请项目简章,在联系邀请函时,明确派出时间在结果公布日期和留学资格有效期之间。

(二)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受理机构请选择“四川外国语大学”,若无,选择“重庆市教委”。网上填报完毕并提交后,申请人要根据不同项目要求下载打印《单位推荐意见表》《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或《国内导师推荐信》,并由相应部门填写后连同其他纸质申请材料一并报送。上传到申报系统内的所有材料均应打印报送。

(三)鉴于今年特殊情况,申报了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等项目的人员亦可申报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前序项目录取后自动撤销后序项目的申请。

五、其他说明

1.项目未开通网上申报时,申请人可提前在报名系统注册,填写报名信息并保存。待项目开放时选择好留学项目相关信息即可提交。  

2.网报后生成的《单位推荐表》中的推荐意见由申请人所在部门负责人填写,在推荐意见旁边落款。“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名”处不盖章,不签名。  

推荐意见需同时提交电子版(word,仅需推荐意见内容,包括是否优先推荐,不需格式)。《推荐意见表》填写本单位留学主管部门为“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电子邮箱为:faosisu@sisu.edu.cn。

联系人:罗悦颢(西区立德楼A406室)

联系电话(传真):65385875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1年2月9日

附件:

1. 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材料提交时间及应提交的材料清单

2. 四川外国语大学教职工出国(境)申请资格审查表

3. 四川外国语大学学生出国(境)院系推荐表

4. 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申报初选名单一览表

 

 

 

 

 

 

附件1

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材料提交时间

及应提交的材料清单

项目名称

报名

时间

提交材料时间

应提交的材料清单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

4月10日-20日

4月20日

1.推荐人选名单一览表(电子版);

2.单位推荐意见表(纸质版)(推荐意见由申请人所在部门负责人填写,在推荐意见旁落款。“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名”处不盖章,不签名);

3.申请人提交的纸质申请材料及网报上传的附件(原件、复印件各1套,按照申请材料顺序在材料左上角用回形针别好);

4.单位推荐意见(电子版,应包括推荐内容及是否优先推荐,不需要表格格式,每单位所有推荐人放在一个WORD文档内)。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3月10日-19日

(攻博)

3月19日

1.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扫描件及纸质件;

2.联合培养硕士/博士研究生、部分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国内导师推荐信》扫描件及纸质件。

5月10日-21日

(联培)

5月21日

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

3月10日-19日

3月19日

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

3月20日-26日

3月26日

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

5月1日-6日

5月6日

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

5月10日-21日

5月21日

国际组织实习项目

随时

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