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派项目
点击数: 更新时间: 2021-09-08

校内相关人员: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派出前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https://www.csc.edu.cn/news/gonggao/1895,留学人员原则上应按经批准的留学计划,在留学资格有效期内派出。  

在留学资格有效期到期前,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按原计划派出的人员,需根据《办法》相关管理规定在留学资格保留有效期到期前提交经所在学院/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的本人书面申请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派出前管理申请表》(见附件)及相关的佐证材料(一式两份,《申请表》中公派留学主管处室负责人签字盖章处,1份由所在学院/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1份不签字不盖章)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等特殊项目还需相关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在外申请留学人员应交有关驻外使(领)馆审核。

联系人:罗悦颢;联系电话:65385875

附件:《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派出前管理申请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