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重庆市教委通知通知,国家汉办计划2009年向印尼派遣教师志愿者。具体事宜如下:
一 、志愿者选拔标准
(1)具备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热爱祖国,志愿从事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具有奉献精神,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团队协作精神,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据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
(3)掌握汉语、中华文化、当代中国国情和教学理论知识,具备较好的汉语教学实践能力、外语沟通能力和跨文化交际能力,具有中华才艺专长;
(4)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英语达到大学英语四级以上水平;
(5)年龄在22岁至45岁之间;
(6)赴中小学的志愿者主要从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中选拔;赴大学的志愿者主要从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中选拔。具有对外汉语、中文专业人员和品学兼优的学生干部优先。
二、项目申报方式
请志愿者申请人最迟于5月27日上午将所有材料交至外事处(一式二份)
1、《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申报表》(见附件)《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申报表》中派出单位意见不签字,不盖章。
2、英语水平证明、普通话证书复印件。
3、《学生出国申请表》(外事处网站相关下载栏下载,一式二份)
4、《对外汉语教师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如无可不附)
三、选拔
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将会在重庆师范大学进行相关的培训,培训结束后将参加统一考试,考试合格者将获《汉语教师志愿者资格证书》。持该证书者方可确定派出。
四、派出时间及任期
任期为一学年。赴印尼中小学志愿者拟派出时间为2009年7月中旬,赴印尼大学志愿者拟派出时间为2009年9月上旬,实际赴任时间可能会试签证办理情况而进行调整。
五、待遇
国家汉办为志愿者提供生活津贴标准为800美元/月,另提供住宿、往返国际机票、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派出相关费用。
六、其他事宜
志愿者完成教学任务回国后,国家汉办为其颁发《汉语教师志愿者荣誉证书》,工作安排自行解决。
外事处
2009.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