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交流
点击数: 更新时间: 2014-02-14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通知,现将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 “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规模
全国计划通过“西部项目”以及“地方合作项目”选拔选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1900人。根据重庆市教委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签订的执行协议,我市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2014年的选派规模是120人/1440月。
二、选拔对象
“西部项目”的申请对象为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其中,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出国研修项目、高校英语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高校专业课程教师出国研修项的申请人需要高校正式工作人员,中学英语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申请人须为中学英语教研员或中学骨干英语教师,具有五年以上英语教学工作经验。
三、选拔条件
除符合政治素质要求及年龄要求外,申请人申请时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出国研修项目、高校英语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高校专业课程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以及中学英语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申请人以及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教育科研机构合作协议派出者,无需提供邀请函。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条件者,如系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本项目,但须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专门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
选拔对象、具体条件及应提交的申请材料请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在“2014年选拔简章”专栏查阅。
四、网上报名
申请人应于2014年4月6-18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准备申请材料。
五、录取及派出
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一律不得延期和更改留学国别,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擅自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六、材料提交
各申请人应认真准备申请材料,连同《四川外国语大学教职工出国(境)预申请用表》(国际处网站“相关下载”栏下载,一式四份)经所在部门和人事处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章后,连同其它申请材料于2014年4月18日(周五)前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附表:材料提交时间及清单
项目名称
提交材料时间
应提交的材料清单
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
2014年4月18日
1.书面公函(学校出具)
2.推荐人选名单(学校出具)
3.申请人提交的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两份,按照申请材料顺序左上角单订装订为两套)
4.单位推荐意见表(网上报名完成后打印生成)
5.单位推荐意见(电子版)
注意:《单位推荐意见表》中的推荐意见由申请人所在部门负责人填写,在推荐意见旁边落款,“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名”处不盖章,不签名。单位推荐意见须有具体针对性,不能千篇一律。
联系人: 朱 红 联系电话: 65385875
王 婷 联系电话: 65385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