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交流
点击数: 更新时间: 2011-12-08

201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和“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报通知

接重庆市教委通知,201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申报工作将于31315进行,“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报工作将于41415进行,具体细则见附件。

因所有材料需报重庆市教委审核,请各位申请人按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并连同《出国申请表》(教职工用)(一式二份)或《学生出国审核表》(学生用)(外事处网站“相关下载”栏下载填写)。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申请人最迟于312(周一),“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请人最迟于416(周一)交至外事处,逾期将不予受理。

注意: 12012年申报政策与2011年相比有所调整,在附件中用红色标出,请各申请人注意查看。

2、网上报名后自动生成的《单位推荐意见表》中的推荐意见由申请人所在部门负责人填写,在推荐意见右下方签字。表中“单位负责人”签字由校领导签署,系部不盖章。同时需提供推荐意见正文的电子版至外事处。

3、所有申请材料需另交一份复印件至外事处存档。

联系人:

联系电话:65385218

附件: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和“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