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交流
点击数: 更新时间: 2007-06-22

接重庆市教委通知,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遴选古巴政府单方奖学金项目留学生的通知》,拟从我校选送7名候选人申请该项目,赴古巴进行一学年的西班牙语强化进修。

一、推荐及申请条件:

1. 年龄在30岁以下。

2.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学位文凭,专业不限。

3. 有志于为重庆的经济发展服务。

4. 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史。

二、待遇

1.古巴政府提供在古巴学习期间的学费、教材费、食宿费、医疗费和每月一定数额的生活补贴。

2.留学人员自行承担赴古巴的国际旅费;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学成回国的国际旅费。

三、录取与派出

重庆市教委将组织专家对候选人进行材料评审和面试,并将合格者名单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审定,确定录取后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发放《录取通知书》。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于20079月下旬组织留学人员进行为期一个月左右的出国前培训(包括基础西班牙语学习、留学情况介绍、出国注意事项,中古、中拉关系等讲座)并在培训期间办理有关出国手续。培训费用由留学人员自行负担,被录取人员将于200710月底派出。

四、申请流程

申请人认真填写附件中的《四川外语学院-赴古巴进修申请表》及《古巴政府单方奖学金项目申请表》于629日前提交外事处交学校筛选。外事处将通知确定的奖学金候选人于200774日前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

留学基金委确定的派出人员在出国前需与人事处签订《出国进修协议》。

五、申请材料(材料16项,一式六份,材料7只报送电子文档):

1.《古巴政府单方奖学金项目申请表》

2.所在单位同意派出函(凭《四川外语学院-赴古巴进修申请表》到外事处出具)

3.大学或大专毕业证书复印件(经公证后的中西文本,一式4份)

4.出生证明(经公证后的中西文本,一式4份)

5.无犯罪记录证明(经公证后的中西文本,一式4份)

6.其他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

7.《在职人员信息表》(只报送电子文档)

附件

一、《四川外语学院-赴古巴进修申请表》

二、《古巴政府单方奖学金项目申请表》

三、《在职人员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