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留金欧〔2022〕1489号)通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启动2023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形式
1.个人渠道:申请人个人联系国外留学单位,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选派;
2.项目制:单位优先申报项目,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确定获批项目及各项目选派类别与规模;学校根据获批项目通知申报单位,由申报单位根据获批项目对人员的要求推荐人选,候选人完成个人申报后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再进行专家评审,仅对其做资格审核,审核无误后录取派出。国家留学基金委对每个获批项目连续资助3年。
有关项目介绍、时间安排、申报材料等详见选派办法(附件1)。
二、项目申报时间
请有意申报单位于2022年12月2日(周五)下午17:00前将项目申请书(附件2)、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3)(纸质材料一式两套)提交至国际处,同时将项目申请书电子版、项目信息汇总表电子版、中/外方协议扫描件OA至国际处杨夏。新获批项目结果将于次年1月底前公布。
三、个人申报时间
项目获批后,学校将通知申报单位推荐候选人,候选人在3月中旬规定时间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具体申报时间以项目获批后国际处通知为准)。
联系人:杨夏(西区立德楼A406) 联系电话:65385218
附件:
1.2023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
2.2023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申请书
3.2023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申报项目列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2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