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交流
点击数: 更新时间: 2017-12-28

各单位:

 

2018年国家将继续开展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子项目与其他项目分时间报名),现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对象及基本条件

 

申请人须为我市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及中学的正式工作人员,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且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条件者,如系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本项目,但须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专门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

 

选拔对象、具体条件及应提交的申请材料请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chuguo/s/1087查阅。

 

二、项目类别、留学期限及附加条件

 

(一)所在单位或个人渠道(申请时间为4月初)

 

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3-6个月。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周岁;应为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骨干,或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或领军人才入选者、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或具有副司局级及以上行政职务。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3-12个月。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周岁;硕士、本科毕业后应分别有2年、5年工作经历。

 

博士后:留学期限6-24个月。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距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二)子项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统一安排成班派出项目(无须提交外方邀请函,申请时间提前至1月初)

 

高等教育教学法出国研修项目:留学期限3-6个月。理科、工程、农业、医学类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且为本科院校一线教师;高职管理类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须为校级或中层教学管理人员。

 

中学英语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留学期限3个月。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须具有五年以上英语教学工作经验,且为中学英语教研员或中学英语骨干教师。原则上不受理计划于2019年承担初三、高三教学工作教师的申请。

 

高校英语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留学期限6个月。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须为高校英语骨干教师及相关人员。

 

高校专业课程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留学期限6个月。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须为高校专业课程骨干教师。

 

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出国研修项目:留学期限3个月。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周岁;须为相关专业方向现岗部门负责人。

 

三、资助内容及方式

 

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生活费。参加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统一安排成班派出项目的可提供研修费资助。

 

四、报名

 

成班派出子项目申请人于2018年1月5日-9日,所在单位或个人渠道项目申请人请于2018年4月1日-8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选择“重庆市教委”为受理机构进行网上报名。准备2套申请材料(材料要求见网站项目通知)并连同《四川外国语大学教职工出国(境)资格审查表》,子项目申请人于1月9日18:00前,所在单位或个人渠道项目申请人于4月9日12:00前提交至国际处办公室(西区行政楼A406)。纸质材料应以最终在系统内提交的版本为准,确保纸质材料右下角编号与系统校验码一致。

 

五、选拔办法

 

采取推选单位、市教委、国家三级选拔体系,即由推选单位负责推荐并组织符合条件的人选进行申报,由市教委负责受理申请、组织审核,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终审、确定录取名单。

 

六、注意事项

 

(一)关于成班派出子项目

 

成班派出子项目派出时间接受国家留学基金委统筹安排,派出期间不允许携带家属

 

(二)关于留学日期

 

2018年西部项目录取人员资格有效期为2019年9月30日,故在系统内填写留学日期应介于2018年9月至2019年9月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统一安排成班派出项目的留学日期须按照项目说明填写。

 

(三)留学受理机构

 

申报人员应选择“重庆市教委”为受理机构。

 

(四)邀请函

 

申报人员如须提交邀请函的,必须为外方正式邀请函,须由外方教授/邀请单位签发,并使用邀请单位专用信纸。应明确以下内容:

 

1.基本信息:姓名、出生日期、国内单位等(不能只有姓名)。

 

2.留学身份: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与拟留学身份保持一致。

 

3.留学期限:明确起止年月,起始时间应介于2018年9月至2019年9月间。

 

4.留学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

 

5.工作语言、是否符合接受方外语水平要求。

 

6.资金资助情况。

 

7.对方负责人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

 

8.留学单位名称:务必与系统内填报的名称保持一致,如系统内无拟留学单位名称,可按步骤申请添加(须提前完成)。

 

(五)外方合作者简历

 

主要包括合作者的教育、学术背景;目前从事科研项目及近五年内科研、论文发表情况;在国外著名学术机构任职情况等,原则上不超过一页。外方合作者简历须由其本人提供并签字。

 

七、部门工作要求

 

(一)申请准备工作

 

各单位应切实利用已签署的合作协议和已建立的合作关系,将之作为本单位职工公派出国留学的重要渠道,积极指导和帮助留学人员联系海外留学院校和合作导师,做好申请准备工作。

 

(二)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材料审核等工作

 

各单位应对申请人资格进行认真审查,确保所推荐人选的综合素质、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等各方面符合要求。项目将重点核查申请人所提供邀请函的真实性、邀请函内容是否缺失、与填报信息是否一致,以及申请人近5年是否已经享受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或有被录取但未派出等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将作淘汰处理。

 

(三)加强对留学人员的目标和过程管理

 

各单位应合理安排录取人员的工作或学业,保证按期派出;派出前应组织行前集训及谈话,对录取人员在教学、科研和国际合作等方面提出明确任务,加强安全、思想、身心健康、保密和业务等方面的教育,并指导、协助其办理出国手续;派出后加强指导、联系和检查,确保安全留学、成功留学。另外,被录取人员原则上不得延期、不得更改留学国别及留学单位,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四)加强回国考核,开展建档立卡工作

 

为切实推动留学人员回国发挥作用,增强项目留学效益,请各单位通过“三个一”的报告(向推选单位或院系、部门领导做一次汇报,为同事做一场交流分享报告、为学生做一场讲座或报告)等措施,推动留学人员发挥作用,并将留学人员回国在教学、科研、国际合作等方面完成留学任务情况,三年内发挥作用情况,包括所取得重要成果、奖励、职务晋级等进行跟踪评估。同时,请各单位认真开展建档立卡工作,从2018年1月1日起,指导和要求西部项目派出人员(含往年录取人员)填写留学档案卡(见附件),并及时更新填写留学档案卡内容,于每年7月1日、12月15日前,向国际处报送本单位上、下半年建档立卡情况和每位留学人员留学档案卡电子版。

 

八、其他说明

 

(一)单位推荐意见表网上报名完成后自动打印生成,其中的推荐意见(含字符空格不超500字)由申请人所在部门负责人填写,在推荐意见旁边落款。“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名”处不盖章,不签名。推荐意见需同时提交推荐内容的电子版,应包括推荐内容及是否优先推荐。

 

联系人:朱红;联系电话:65385875

 

附件:1.四川外国语大学教职工出国(境)申请资格审查表

 

2.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档案卡(2018年试用版)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