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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08-01-09
各相关部门:
接重庆市教委通知,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和“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含高级行政管理人员出国研修子项目)”申报工作将于2月20日到3月10日进行,具体细则请访问外事处网站“出国管理”栏查询。所有申请材料需在3月10日前报重庆市教委审核,请各位申请人按要求认真填报准备评审材料,并连同《出国申请表》(外事处网站“相关下载”栏下载填写)最迟于3月6日交至外事处,逾期将不予办理。(所有材料需另交一份复印件至外事处存档,单位推荐意见表中的推荐意见由申请人所在部门负责人填写,不盖章)。
特别说明:根据留学基金委的调整计划,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只针对于“211”,“985”院校的在读学生,川外教师、学生均不能申报。
联系人: 朱 红
联系电话:65385218
1.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和“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 别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