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交流
点击数: 更新时间: 2006-01-04

各系(部、二级学院):

根据重庆市教委关于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通知,2006年国家公派项目和“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报工作已正式开始,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受理工作将于2006年1月5日开始,截止时间为3月10日。《200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及有关出国留学项目的详细情况和申报要求已经在“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的《出国留学》栏目上予以公布。

二、为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国家留学基金委全面启用网上报名、依托网上报名评审系统,建立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信息平台,提高信息沟通效率,因此,申请人须通过上网填写电子表格。

与此同时,为支持西部地区发展,国家留学委专门建立了西部人才特别项目。重庆市与国家留学委签订了新一轮为期3年的协议。今后,每年将从我市骨干人才队伍中选拔80名到海外学习深造。

三、今年是通过网上提交申请材料的第一年,申请人在提交网上申请材料的同时,仍然需要向重庆市教委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和“西部项目”提交的材料略有不同,详见国家留学基金网“关于准备200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和“西部项目”专栏。

四、请申报的教师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所有申报材料由外事处初审后上报重庆市教委,请申报的教师于2006年3月5日前将材料送外事处。

五、评审费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和“西部项目”评审费各为500元,两项同时申请者应交纳评审费1000元。评审费由外事处代收,统一交重庆市教委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如有不详之处,请与外事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