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派教师
点击数: 更新时间: 2019-03-21

关于推荐赴“法国中文国际班”任教汉语教师的通知

根据国家汉办《关于协助推荐赴“法国中文国际班”任教汉语教师的通知》,2019年将选派8名汉语教师赴“法国中文国际班”任教,任期2学年。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 热心教育事业和汉语国际推广事业,政治思想过硬,品行端正,乐于奉献。

2. 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独立工作、生活及适应能力。

3. 2019年7月前获得硕士学位的法语专业应届毕业生。

4. 汉语普通话为二级甲等及以上,能用法语进行教学工作和生活交流。

二、报名程序

1.申请人登录http://kzxyshizi.hanban.org,在线填写《国家公派出国教师出国申请表》,并打印、签名。

2.将签完名的《国家公派出国教师出国申请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普通话、法语水平等级证书等材料复印件(需同时提供证书原件供查验。普通话或法语已达标但证书未出的,需提供成绩查询网站及成绩截图。申请表的“单位推荐意见”处,由申请人所在院系负责人或辅导员填写,在推荐意见末尾签名,“单位(校级)负责人签字”处不签字、不盖章。所有材料一式两套,分别用曲别针别好)

3.除以上材料外,申请人还需提交2封推荐信(一式两份,分别由培养院系和研究生导师出具,主要对其思想品质、在校学习表现、身心健康状况作出评价)、无犯罪记录证明(一式两份)、《学生出国(境)院系推荐表》(一式一份,院系推荐意见处签字盖章),于2019年3月29日18:00前提交至学校国际处办公室。

4.学校将严格审核本单位候选人申请材料,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材料推荐给国家汉办。

5.国家汉办综合评审后确定考试人选(候选人)。

三、选拔

4月21日,法国教育部汉语总督学与汉办邀请的专家将在北京对申请人进行面试,主要考核申请人的思想师德素质、专业知识和技能、外语水平、综合素质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待遇

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执行。

五、管理

已报名其他公派项目学生不得同时申报项目。参加国家汉办培训并最终被录取的志愿者不得擅自退出项目。

六、其他说明

表格上相关信息填写如下:

行政职务:学生

职称:无

人事处电话:填所在院系电话

人事处传真:填所在院系传真

七、联系方式

1.联系人:罗悦颢(四川外国语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项目主管)

2.联系电话:023-65385875,传真:023-65385875

联系邮箱:faosisu@sisu.edu.cn

联系地址:四川外国语大学西区行政楼A406室

附件:1.国家公派教师出国申请表

     2.学生出国境院系推荐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9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