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派教师
作者: 佚名 点击数: 更新时间: 2014-03-21
根据国家汉办《关于协助推荐赴法国中文国际班任教教师的函》,现在全校范围内推荐教师人选。具体事宜如下:
一. 选拔条件
1.热心国际汉语教育事业,品行端正,乐于奉献,身心健康。
2. 2014年7月前获得法语专业硕士学位或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或35岁(含)以下在校法语教师。
3. 能用法语进行日常工作和生活交流;有一定的教学经验和经历,汉语普通话为二级甲等以上,具有独立工作、生活及适应能力。
二.报名程序
1. 请申请人登录http://shizi.Chinese.cn,在线填写《国家公派汉语教师申请表》,网上提交,并打印纸质版。
2.《国家公派汉语教师申请表》的“单位审核意见一栏”,请申请人所属单位的负责人填写。请注意“单位审核意见一栏”的“单位(校级)负责人签字”处不签名、不盖章。
三.报送材料
请申请人将《国家公派汉语教师申请表》,并连同《四川外国语大学教职工出国(境)预申请用表(2013年)》或《四川外国语大学学生出国审批表》(2013年修订)(均一式四份,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网站“相关下载”栏下载填写),最迟于2014年3月27日下午6点前提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办公室(西区综合办公楼A406)。
四、推荐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将参照本通知第一条“选拔条件”和申请人《四川外国语大学教职工出国(境)预申请用表(2013年)》或《四川外国语大学学生出国审批表》(2013年修订)意见,对申请人材料进行汇总,确保资料填写完整。将符合本通知第一条“选拔条件”的申请人推荐至国家汉办。
五、面试、培训
国家汉办将于4月中旬组织专家对申请者进行面试,主要考核申请人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外语水平、综合素质等。
拟于5月上旬公布录取名单,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六、待遇
派出教师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教财[2011]194号)文件执行,教师国外生活待遇主要包括工资(助教1500美元/月、讲师1700美元/月)及考核奖金、交通补贴、租房费用、一次性安家费、配偶补贴、国际旅费、公费医疗等。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一川
地址:四川外国语大学西区综合办公楼A栋406办公室
电话:023-65385875
传真:023-65385875
邮箱:faosisu@sis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