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网站首页 | 外事动态 | 出国管理 | 交流项目 | 外教招聘 | HSK考试 | 相关下载 | 留学生招生 | 留言簿 | | ||
|
||
|
|||||
| 教师出国进修流程 | |||||
| 作者:外事处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6-29 | |||||
|
1、 下载《出国人员申请表》(一式两份),报所在系部、人事处同意后提交外事处交学校审批。 2、 根据进修通知准备相应的进修申请材料并将所有申请材料的复印件送外事处存档。 3、 接到录取通知后根据通知要求准备签证材料自行办理签证手续。教师出国进修持因私护照,需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需携带户口本原件和身份证)办理。 4、 出国前与人事处签定《教师出国进修协议》,将具体出国日期告知外事处。 5、 回国后应向外事处、人事处报到,提交进修总结至人事处、外事处。并下载《回国人员登记表》交至外事处。 |
|||||
| 文章录入:wsc 责任编辑:wsc | |||||
|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 最新热点 | 最新推荐 | 相关文章 | ||
| 没有相关文章 |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友情链接 | 网站公告 | | |||
|